专项计划增信措施:
1、清仓回购条款:为保证如发生极端情况,入池资产有无法 回收的情况,专项计划层面设计清仓回购条款,上海电气集团有权在专项计划到期前,回购不超过计划发行规模10%的份额, 也即保障劣后本金的安全。
2、信用触发机制:1)加速清偿机制;2)权利完善事件
3、次级收益含有上海电气信用:上海电气应收账款平价转让,财务费用通过保理服务费形式向保理公司支付。而专项计划劣后份额的票面收益,包含在保理费的打包费用中,因此劣后收益的偿 付,将直接由上海电气的付款信用体现
4、流动性支持承诺:自专项计划设立之日起至专项计划费用全 部支付完毕且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所有应付本金和预期收益清偿完毕之日止,出现上述流动性支持承诺启动事件时,上海电气将及时提供流动性资金援助,保证优先级本息的兑付。